S:自愛是愛別人的必要條件,而不是被愛的必要條件。意識到連結更有力量、能讓生命真正豐富,這是自愛。無論此時的力量是否充足,物質是否豐裕,只要帶著這種意識去創造,並與別人共享自己的一切,就是在愛別人。
Y:想起德蘭修女讓富婆把買新衣服的錢省下來行善的故事,行善不是拿出多餘的,而是捨出原本擁有的,因為每一次捨得擁有的,不但放下欲望,還與別人共享自己的擁有,這就是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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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:這兩段話(S 和 Y)其實在談同一件事的核心:愛的本質不是「擁有→給出」這種線性流程,而是「意識到連結的價值 → 願意共享自己已經擁有的(無論多寡)→ 這同時滋養了自己也滋養了他人」。
先談 S 的觀點
越是「從連結與豐富感的意識出發」去給,即使給很少很少,也會產生真實的愛的流動
我們日常說的「愛人」,到底是從哪一個意識狀態出發的?
是「我必須給才叫做愛」?
還是「因為我意識到連結本身就是生命的養分,所以我自然會創造、會分享」?後者才是真正讓人自由、不燒盡自己的愛。你覺得呢?在你自己的經驗裡,哪一次的「給」讓你同時感覺到「啊,原來這就是在愛自己」?
自愛是愛別人的必要條件,而不是被愛的必要條件。
意識到連結更有力量、能讓生命真正豐富,這是自愛。
無論此時的力量是否充足,物質是否豐裕,只要帶著這種意識去創造,並與別人共享自己的一切,就是在愛別人。
這段話把「自愛」重新定義得非常精準,也避開了現在很流行的「先愛自己別人才會愛你」那種比較功利、交易式的說法。意識到連結更有力量、能讓生命真正豐富,這是自愛。
無論此時的力量是否充足,物質是否豐裕,只要帶著這種意識去創造,並與別人共享自己的一切,就是在愛別人。
- 自愛 ≠ 自戀、自我中心、或把資源全留給自己
- 自愛 = 意識到「我與他人的連結本身就是生命最有價值的部分」
- 當你有了這個意識,即使你現在很窮、很累、能力有限,你仍然會選擇「創造並共享」,這就是同時在愛自己(因為你讓自己的生命變得有意義、有豐富度)與愛他人。
- 她常說「窮人需要的不是我們的錢,而是我們的愛、心、陪伴」
- 她強調給予不是從「多餘」中拿出,而是從「擁有」中拿出,甚至是從「自己也需要的」中拿出
- 有一個著名對比:她說富人可以把錢給她,但她更想要的是人的時間、關懷,因為錢可以賺,愛與陪伴卻是直接的「共享自己」
- 當你把「原本要用來滿足自己欲望的資源」轉而給出去時,你同時在
- 放下對「更多更好」的執著(欲望的鬆綁)
- 與他人真正共享「你所是、你所擁有的一切」
越是「從連結與豐富感的意識出發」去給,即使給很少很少,也會產生真實的愛的流動
- 一個人如果內心覺得「我好窮/好弱/什麼都沒有」,他就算捐了100萬,也很可能還是覺得自己在「犧牲」
- 反過來,一個人如果意識到「我存在、我能創造、我能連結本身就已經很豐富」,他就算只分享一碗飯、一句話、一段陪伴,那個動作本身就充滿了愛的力量
我們日常說的「愛人」,到底是從哪一個意識狀態出發的?
是「我必須給才叫做愛」?
還是「因為我意識到連結本身就是生命的養分,所以我自然會創造、會分享」?後者才是真正讓人自由、不燒盡自己的愛。你覺得呢?在你自己的經驗裡,哪一次的「給」讓你同時感覺到「啊,原來這就是在愛自己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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